《消防安全標志第1部分:標志》重新修訂
國家標準《消防安全標志第1部分:標志》(以下簡稱《國標》)已由國家安全生產(chǎn)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于2015年8月1日修訂并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以下為修訂后《國標》的一些主要變化點:
根據(jù)該《國標》,消防安全標志分為火災報警裝置標志、緊急疏散逃生標志、滅火設備標志、禁止和警告標志、方向輔助標志、文字輔助標志等6類,共有25個常見標志和2個方向輔助標志。
《國標》增加了消防電話、推車式滅火器、消防炮等3種標志。并將原標準中規(guī)定的“緊急出口、消防梯、消防水帶、當心火災-易燃物質(zhì)、當心火災-氧化物和當心爆炸-爆炸性物質(zhì)”等6種標志的名稱分別修改為“安全出口、逃生梯、消防軟管卷盤、當心易燃物、當心氧化物和當心爆炸物”。
《國標》還對消防按鈕、安全出口、滑動開門、禁止堵塞、滅火器、消防軟管卷盤、禁止用水滅火、方向輔助標志等12種標志細節(jié)進行了修訂。




